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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什么?其是否要开庭审理

时间:2022-08-18 11:25:19

  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根据提出的民事主体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再审必须要能证明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时有贪污受贿等影响判决公正的行为。刑事诉讼再审一般需要开庭审理,但是如果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等情况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根据提出的民事主体的不同有所不同: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各级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二、刑事诉讼再审是否要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再审一般来说需要开庭审理,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3.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4.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三、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判决

  刑事再审按照如下规则判决: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小编提醒,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参照有关规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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