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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改判后的执行回转与财产返还

时间:2026-09-04 09:00:00

一、什么是执行回转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被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二、启动方式

通常由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附再审改判文书。法院审查后作出执行回转裁定。

三、返还范围

原则上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财产已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赔偿。因执行回转给原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的,由原申请执行人承担。

四、案外人权益的保护

如果财产已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执行回转可能受到限制。此时原权利人可向申请执行人主张赔偿。

五、及时申请保全

再审改判后,应尽快申请控制原被执行财产,防止对方再次转移。执行回转同样需要“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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