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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张沙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栏目点评嘉宾。荣获建党百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21年度优秀专业律师荣誉称号,张沙本人事迹曾被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详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设于 1994 年,是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恪守“党建为魂,律师为本,规模为基,专业为王,品牌 为力,国际为向,执业为民”的发展理念,连续四年被评为北京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发展至今,京师律所全国现已拥有一支由超过 400 位合伙人、5300 位执业 律师组成的 8000 余人的专业法律服务队伍。京师律师一直秉承着“诚信、严谨、 勤勉、务实”的执业态度,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累计服务客户超过336388人。京师律所总部设于北京,在上海、深圳、杭州、西安、武汉、长沙、重庆、 海口等地设有 52 家国内办公室,在美国纽约、 英国伦敦、加拿大蒙特利尔、波兰、德国、新加坡、柬埔寨、俄罗斯、乌克兰、 匈牙利及非洲地区喀麦隆、肯尼亚、马拉维共设 13 个海外办公室,并连续多年上榜 The Lawyer、ALB 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榜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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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当时人有新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枉法裁判行为的,有上述四种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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